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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张老师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1-01-06 18:06

摘要: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按照《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

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按照《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19〕31号)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线,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全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我区中小学生入学合法权益,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网上统一报名,免试划片入学,实施计划管理,公民办同步招生”的工作思路,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以“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网上信息采集体系,实施公办中小学网上划片入学,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切实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确保全区2019年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乌当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胡 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 曼 区政府办副主任

帅 颂 区教育局局长

陈 勇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

成 员:周 兵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卢 浩 区人社局副局长

董 斌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于 红 区住建局房管办主任

黄原春 区教育局副局长

胡玉秀 东风镇党委委员

张淼绪 水田镇副镇长

吕 莹 羊昌镇组织委员

徐 超 下坝镇副镇长

詹 斌 新场镇党委副书记

赵 慧 百宜镇组织委员

刘启竞 新堡布依族乡党委副书记

王小樯 偏坡布依族乡副乡长

杨华敏 新天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玫 高新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秦仕祥 振新社区党委副书记

黄 磊 创新社区党委副书记

陈蓉江 顺新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由帅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原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划片等相关工作。

四、招生入学要求

(一)实施网上登记入学办法

全区所有幼升小、小升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必须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登记,通过服务平台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运用,建立学生信息网上联合校验机制为重点,切实落实公办学校免试划片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益,切实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网上登记作为入学录取的前提,网上入学结果与学籍办理相挂钩,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网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二)实行招生计划按序管理

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实施计划管理,各校委会、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合理核定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严禁超计划招生。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5人以内,力争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七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人户分离”的儿童少年入学。

(三)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安排

1.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具有乌当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户口需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其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致)及符合相关规定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招生办法。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要求,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后按划片户籍范围由相应的学校审核录取,最后凭入学通知书安排入学。随迁子女入学由监护人在网上平台登记后提供相关材料,凡符合条件的,审核齐全材料后,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3)招生要求。监护人必须持户口本和相关符合材料在规定时间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并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录取入学。

2.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具有乌当区常住户口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在我区务工的随迁子女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办法。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辖区户籍内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平台登记并作现场审核后,按照提供户籍等材料情况,对口直升所对应的初级中学(具有新天城区户籍的由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城区初中学校)。户籍内在区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需回原籍就读初中的,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平台登记并现场审核入学。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由监护人提供齐全的相关材料,通过网上平台登记后,凡符合条件的,审核齐全材料后,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该校初中本部入读。

(3)招生要求。监护人必须持户口本和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网上平台登记并进行资料审核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严格落实“十个严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坚持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学校可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实践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采取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少年。严禁学校进行统一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对违规组织统一考试的公办学校校长进行责任追究,对民办学校通过考试选拔的学生视为无效招生并核减该校次年招生计划。严禁初中学校到小学以推优或其它类似方式变相挑选学生,严禁小学为初中学校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开展的推优、讲座等提供场所,严禁任何小学校长和教师为初中学校推荐生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初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3.坚持同步招生。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任何学校在教育局公布的统一招生时间前发生的任何招生行为均视为无效,已经向家长收取费用的,学校必须全额退款。民办学校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派驻观察员,规范学校招录工作,市教育局将组成观察团对民办学校招录情况进行巡察。

(二)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

1.关注特殊群体子女入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落实《贵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1号令)《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筑流领办发〔2012〕8号)等相关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保障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加强招生工作宣传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宣传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等政策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组织工作保障

义务教育招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机制。要加强沟通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摸排机制,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风险防控预案。风险防控预案应有针对每一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成因、形势预判、包保责任人和相应的处置措施。同时,完善工作应急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会商协作,成立应急小组,积极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五)严肃查处违纪现象

区政府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阳光招生”。各乡(镇)、社区要畅通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对举报的顶风违反“十个严禁”等行为,认真核实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对群众举报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一经查实,由区教育局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联合公安、工商、纪检监察部门予以严肃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督查组,实时各乡镇、社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督检,对顶风违纪的进行全区通报并报请区人民政府,交由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附件:

1.乌当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划片情况

2.乌当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规定

3.乌当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附件1

乌当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划片情况

一、新天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实验小学划片范围:育新居委会、观云居委会、松溪居委会、北衙村(燕子冲组、小团坡组)、顺海村(大坡组)。

(二)新九学校划片范围:新光居委会、环溪居委会、清溪居委会、新天村大沙田组、保利温泉新城居委会。

(三)新天二小划片范围:北衙村、金江苑居委会、龙广居委会(保利紫薇郡小区、青果小区)、山花居委会(保利2010公园小区)。

(四)新天四小划片范围:山花居委会。

(五)顺海小学划片范围:顺海村、乌当松溪路廉租房项目、小河口商住楼(户籍为新天派出所的)、温泉路478号温泉御景(外滩一号小区)。

(六)新九学校(初中)划片范围:新九学校小学部、实验小学、顺海小学具有新天城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或区外就读的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高新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新天学校划片范围:新都居委会、振华居委会、新云居委会、幸福居委会(含幸福里保障房)、龙广居委会(汤泉小区)、新庄村云上组、新庄村马陇坝组。

(二)新天一小划片范围:新竹居委会、新创居委会、新联居委会、新业居委会、新泉居委会、新欣居委会、春天居委会(保利春天大道)、新天村(新天组、梅兰山组、狗场寨组、蔡家寨组、小谷龙组、高寨田组)。

(三)新天三小划片范围:新庄村新庄组、春天居委会(燕山雅筑小区、地矿新庄小区、石厂坡廉租房)。

(四)新九学校高新分校划片范围:大桥居委会(新庄保障房小区、阳晨美林小区、师范学院)、新庄村龙塘寨组及大桥组(含林场)、恒大都会广场(暂由大桥居委会代管)。

(五)小谷龙小学划片范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六)阿栗小学划片范围:阿栗村。

(七)乌当二中划片范围:新天一小、新天二小、新天三小、新天四小、阿栗小学、小谷龙小学、红星小学、希望小学具有新天城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区外就读的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八)新天学校划片范围:新天学校小学部、利民小学、兴华小学具有新天城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区外就读的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东风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乌当小学划片范围:乌当村、龙井村、麦穰村、界牌林场、乌当居委会、陶瓷厂居委会。

(二)后所小学划片范围:后所村、头堡村、猪场村。

(三)洛湾小学划片范围:洛湾村、大堡村、新村村、良种场居委会、化建居委会、三江居委会、洛湾居委会(大堡散居、洛湾散居、新村散居)、乌当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四)云锦小学划片范围:云锦村。

(五)云锦庄小学划片范围:云锦村、洛湾居委会(云锦散居)。

(六)高穴小学划片范围:高穴村、茅草村。

(七)东风中学划片范围:乌当小学、后所小学、星宇学校(民办)应届毕业生。

(八)洛湾中学划片范围:洛湾小学、云锦小学、云锦庄小学、高穴小学、定扒小学(水田镇)、乌当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应届毕业生。

四、下坝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下坝九年制学校(小学)划片范围:下坝镇机关散居户、下坝村、喇平村白水陇组。

(二)谷定小学划片范围:谷定村、谷坝村。

(三)喇平小学划片范围:喇平村(白水陇组除外)。

(四)岩山小学划片范围:岩山村。

(五)谷金小学划片范围:谷金村。

(六)谷庚小学划片范围:谷庚村。

(七)新桃小学划片范围:新桃村。

(八)下坝九年制学校(初中)划片范围:下坝镇机关散居户、各村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百宜镇拐久村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水田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水田小学划片范围:水田居委会、水田村、李资村、翁篷村、竹林村、董农村、罗庄村。

(二)三江学校(小学)划片范围:三江村。

(三)定扒小学划片范围:定扒村、培鹅村。

(四)杂木小学划片范围:上坝村。

(五)安多小学划片范围:安多村。

(六)水田中学划片范围:水田小学和定扒小学应届毕业生

(七)三江学校(初中)划片范围:三江学校小学部和东风镇高穴小学应届毕业生

六、羊昌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羊昌小学划片范围:羊昌村、甲岗村、平坝村、羊昌居委会(羊昌片)、羊昌镇公租房

(二)马场小学划片范围:马场村、毛栗科村、羊昌居委会(马场片)、中河村。

(三)黄连小学划片范围:黄连村

(四)小寨小学划片范围:小寨村。

(五)尧上小学划片范围:中河村。

(六)乌当三中划片范围:羊昌、百宜、新场三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七、新场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新场中心小学划片范围:新场村、可龙村、保寨村、王坝村、杨梅村、永丰村、大岗村、大桥村、大坝社区居委会。

(二)大坝小学划片范围:大坝村、达古村碗厂组、尖坡村(青杠坡组、螺丝寨组、尖坡组)、大桥村(二亩组、上坝组、下坝组)。

(三)达古小学划片范围:达古村。

(四)谷溪小学划片范围:谷溪村、尧上村。

(五)老棚小学划片范围:尖坡村。

八、百宜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红旗小学划片范围:红旗村、场上村(山王沟、王土、叶坡、观音寺组)。

(二)百宜小学划片范围:百宜村、洛坝村、拐比村、沙坝村、场上村(龙家寨、龙潘水、麻窝院、三块田、场上、龙洞、磨子田、光比寨、葫芦山)。

(三)拐九小学划片范围:拐九村。

(四)安吉小学划片范围:拐吉村、罗广村(小沙坝组)。

(五)罗广小学划片范围:罗广村。

九、新堡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新堡布依族乡民族小学划片范围:新堡乡第一居委会、陇上村、新堡村、大寨村、马头村。

(二)瓮门小学划片范围:长坡村和水田镇(罗庄村罗庄组、大河组、后坝组、白岩脚组)。

(三)王岗小学划片范围:王岗村。

(四)陇脚小学划片范围:陇脚村。

(五)新堡布依族乡民族中学划片范围:新堡各小学应届毕业生。

十、偏坡校委会辖区户籍划片范围

(一)偏坡九年制民族学校(小学)划片范围:偏坡村、下院村及东风镇头堡村八组(马家坟)。

(二)偏坡乡九年制民族学校(中学)划片范围:偏坡乡九年制民族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


关键词:乌当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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